郧天司字【2018】14号
关于规范使用印章的通知
各单位、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使用流程,严格印章管理,促进公司管理标准化。经公司研究制定了《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从2018年3月开始执行。
特此通知。
附:1、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2、印章使用审批单
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使用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公司”)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包括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行政印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人员印章(银行预留印鉴);天鸿公司二级单位行政印章、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人员印章;天鸿公司各科室业务印章;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员会印章;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各支部委员会印章。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件、证书、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 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 印章的使用
(一)以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天鸿公司总经理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以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到总公司办公室直接用印。
(四)办理使用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及印别等,审批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天鸿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
(五)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间,原则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印章,所需签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签字。若确需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间,应由总经理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天鸿公司领导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六)经办人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一联交总公司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收存,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七)以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时,须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审核签字后用印;以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办理贷款、借款时,须报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签字后用印;以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报送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纳税报表,须报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后用印。
(八)各部门借用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由总公司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下班以前将印章归还。若不能按时归还,经办人员须向主办部门领导报告,并同印章专管人员一起向总公司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写出简要书面说明,按总公司办公室领导批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印章专管人员不能随同监印,须经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
(九)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印章可以用于加盖工作证、车辆出入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印发的其它证件。
(十)印别及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十一)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如有特殊情况用印,须经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印章的管理
(一)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行政印章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指定印章专管人员掌管;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财务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总公司财务负责人指定印章专管人员掌管,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开保管;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委员会印章由天鸿公司党委书记指定印章专管人员掌管;中共十堰市郧阳区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各支部委员会印章由各支部书记指定印章专管人员掌管;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其它印章由所在单位、科室负责人指定专人掌管,所有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二)所有印章专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和总经理。
(三)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或总经理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交接人员签字,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四)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五)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新机构的文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总公司办公室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总公司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新印章刻制后,相关单位和科室在领取新印章时,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签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年月日,并将旧印章一并交总公司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登记造册,统一交归档案资料室,按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条 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八条 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印章管理人及使用人应严格按照该办法所规定的程序管理和使用印章,若有违反该规定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公司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各科室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参照郧县天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印章使用审批单
编号:天鸿
用印人(部门) |
| 日期 |
| |
用印事由 |
| |||
用印种类 | 行政章( )合同章( )财务章( ) 党委章( )其他章( ) | |||
是否带出 | 是()带出时间( ) 否() | |||
用章材料去向 | 份数( ) | |||
用章承办人 |
| 部门领导意见 |
| |
法务审核 |
| 总经理审核签字 |
|
说明:1、合同、协议、委托书、贷款、借款需要法务审核。
2、常规工作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重要工作需要总经理审批签字。
印章使用审批单
编号:天鸿
用印人(部门) |
| 日期 |
| |
用印事由 |
| |||
用印种类 | 行政章( )合同章( )财务章( ) 党委章( )其他章( ) | |||
是否带出 | 是()带出时间( ) 否() | |||
用章材料去向 | 份数( ) | |||
用章承办人 |
| 部门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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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审核 |
| 总经理审核签字 |
|
说明:1、合同、协议、委托书、贷款、借款需要法务审核。
2、常规工作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负责人审批,重要工作需要总经理审批签字。